1、綜合布線系統(tǒng)的電纜敷設應符合現(xiàn)行國家標準《建筑與建筑群綜合布線系統(tǒng)工程設計規(guī)范》GB/T50311的規(guī)定。
2、非綜合布線系統(tǒng)室內電纜的敷設,應符合下列要求:
(1)無機械損傷的電纜,或改、擴建工程使用的電纜,可采用沿墻明敷方式。
(2)在新建的建筑物內或要求管線隱蔽的電纜應采用暗管敷設方式。
(3)下列情況可采用明管配線:
—易受外部損傷;
—在線路路由上,其它管線和障礙物較多,不宜明敷的線路;
—在易受電磁干擾或易燃易爆等危險場所。
(4)電纜和電力線平行或交叉敷設時,其間距不得小于0.3m;電力線與信號線交叉敷設時,宜成直角。
3、室外線纜的敷設,應符合現(xiàn)行國家標準《民用閉路監(jiān)視電視系統(tǒng)工程技術規(guī)范》GB50198—1994中第2.3.7條的要求。
4、敷設電纜時,多芯電纜的最小彎曲半徑,應大于其外徑的6倍;同軸電纜的最小彎曲半徑應大于其外徑的15倍。
5、電纜槽敷設截面利用率不應大于60%;電纜穿管敷設截面利用率不應大于40%。
6、電纜沿支架或在線槽內敷設時應在下列各處牢固固定:
(1)電纜垂直排列或傾斜坡度超過45°時的每一個支架上;
(2)電纜水平排列或傾斜坡度不超過45°時,在每隔1~2個支架上;
(3)在引入接線盒及分線箱前150~300mm處。
7、明敷設的信號線路與具有強磁場、強電場的電氣設備之間的凈距離,宜大于1.5m,當采用屏蔽線纜或穿金屬保護管或在金屬封閉線槽內敷設時,宜大于0.8m。
8、電纜在溝道內敷設時,應敷設在支架上或線槽內。當線纜進入建筑物后,線纜溝道與建筑物間應隔離密封。
9、電纜穿管前應檢查保護管是否暢通,管口應加護圈,防止穿管時損傷導線。
10、導線在管內或線槽內不應有接頭和扭結。導線的接頭應在接線盒內焊接或用端子連接。
11、同軸電纜應一線到位,中間無接頭。